菁芗米业扩征工程属省重点建设项目,已经湖南省国土资源厅2011政国土字第335号批准。该项目工程建设在即,用地范围内所有坟墓急需迁移,现就该项目用地范围内迁坟事项公告如下:
1、凡在该项目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坟墓必须在2012年8月25日前迁至大岭上坟山左旁。
2、请坟主在8月25日前凭枧道村委会出具的《迁坟证明书》到龙田国土资源所确认后,统一领取迁坟补偿费。
3、逾期未迁,将视作无主坟,任由建设单位处理。
特此公告
联系人:林济美 13762853445 廖继斌 13874254668
刘高顺 13508422544 黄云芳 18907390685
武冈市国土资源局
二○一二年八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