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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冈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
作者: 来源: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6-08-04

矿产资源总体规划文本

 

 

 

 

 

武冈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

(2016~2020年)

 

 

 

 

 

 

 

 

 

 

 

 

 

武冈市人民政府

二〇一


目   录

一、现状与形势 1

(一)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与矿山地质环境现状 1

(二)形势与要求 6

二、指导原则和目标 7

(一)指导原则 7

(二)规划目标 9

三、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与产业布局 11

(一)矿业空间布局 11

(二)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方向与总量调控 11

(三)矿产资源产业重点发展区域 13

(四)矿业布局优化调整与转型升级 13

(五)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准入退出机制 14

四、绿色矿业发展 17

(一)矿产资源综合勘查评价 17

(二)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 17

(三)矿山用地与复垦 18

(四)矿业循环经济 18

(五)绿色矿山建设 20

(六)绿色矿业管制措施 22

五、部省市级发证矿业权设置 23

(一)探矿权设置 23

(二)部省级发证采矿权设置 24

(三)市级发证采矿权设置 24

(四)勘查开发监督管理 24

六、县级发证采矿权设置 25

(一)县级发证采矿权开采总量 25

(二)县级发证采矿权开采布局 26

(三)县级发证采矿权设置 26

(四)县级发证采矿权准入退出条件及监管 27

七、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 28

(一)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主要任务 28

(二)矿山地质环境重点治理分区 28

(三)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工作机制 29

八、重点工程 30

九、规划实施管理 31

(一)建立完善规划实施目标责任考核制度 31

(二)健全完善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年度实施制度 32

(三)严格矿产资源勘查开发项目规划审核 32

(四)健全完善规划实施评估调整机制 32

(五)提高规划管理信息化水平 32

 


附 图 目 录

附图1、武冈市矿产资源分布图

附图2、武冈市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现状图

附图3、武冈市矿产资源勘查规划分区及区块图

附图4、武冈市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规划分区及开采区块图

附图5、武冈市矿山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规划图

 

附 表 目 录

附表1、截至2015年武冈市主要矿产资源储量表

附表2、截至2015年武冈市主要矿区(床)资源储量基本情况表

附表3、2015年武冈市主要矿产开发利用现状表

附表4、2015年武冈市主要矿山开发利用现状表

附表5、2015年武冈市主要矿产探矿权现状表

附表6、2015年武冈市采矿权现状表

附表7、武冈市矿产资源重点调查评价分区表

附表8、武冈市矿产资源勘查分区表

附表9、武冈市主要矿产资源探矿权设置区划表

附表10、武冈市矿产资源开采分区表

附表11、武冈市主要矿产资源采矿权设置区划表

附表12、武冈市矿产资源开发重大项目规划表

附表13、武冈市主要矿产矿山最低开采规模和“三率”规划表

附表14、武冈市主要矿区最低开采规模和“三率”规划表

附表15、武冈市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规划表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推进矿产资源管理改革加快构建矿政管理新的机制,促进资源利用方式和管理方式的根本转变,加快武冈市矿业开发和提高矿产资源对地方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保障能力,在认真总结第二轮矿产资源规划编制与实施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及其实施细则、《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实施办法》、《关于开展第三轮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湖南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邵阳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武冈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五”规划纲要》以及相关行业和部门发展规划等,结合第二轮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实施情况、全矿产资源特点、矿业经济发展现状及形势等因素,编制《武冈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以下称规划》)。

规划》基期年为2015年,规划期为2016~2020年,目标年为2020年,展望到2025年。

《规划》适用武冈市所辖行政区域范围。

《规划》是指导武冈市规划期内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的纲领性文件,是武冈市人民政府依法审批和监督管理行政辖区内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的重要依据

《规划》经湖南省国土资源厅审查批准后,由武冈市人民政府发布实施。实施过程中的相关事宜,由武冈市国土资源局负责解释。


、现状与形势

武冈市位于湖南省西南部,属湘西南中心城市,地处邵阳市西南五县(市)中心,周边与隆回、邵阳、洞口、绥宁、城步、新宁等县接壤,为湘桂门户,素有“黔巫要地”之称,地理坐标为:东经110°25′35〞~111°01′58〞,北纬26°32′42〞~27°02′09〞。全市总面积1539.37平方公里,辖3个乡、11个镇、4个街道办事处。2015年,武冈市人口总数为84.13万人,国内生产总值119.42亿元,同比增长9.4%。

(一)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与矿山地质环境现状

1、矿产资源概况

武冈市域内煤和非金属矿产资源较为丰富,金属矿产资源相对贫乏。已发现矿种有煤铁、锰石灰岩白云岩大理岩粉石英滑石硫铁矿磷、陶瓷用粘土雄黄重晶石石膏、砖瓦用页岩砖瓦用粘土石英砂矿泉水和地下热水等23种,其中能源矿产2种、黑色金属矿产2种、有色金属矿产3种、贵金属矿产1种,其他为非金属矿产。市域内矿床、矿(化)点共135处,其中中型矿床1处,小型62处,其余为矿(化)点。煤、水泥用灰岩为优势矿产,白云岩、矿泉水等为潜在优势矿产。主要矿产资源情况如下:

(1)能源矿产

煤:为市内优势矿种,主要分布于市域南部的龙江煤矿区、双江煤矿区、栗山园煤矿区,以及北东部的邓家铺煤矿区,各矿区均已开发利用。至2015年底,全市煤炭保有资源储量1303.39万吨。

地热:矿床1处,邓元泰镇资源村地热,水温为30.3℃,出水流量为420m3/t。地热中富含硒、硫、硅酸盐、锌等多种对人体有益矿物微量元素,可用于洗浴、温室等

(2)黑色金属矿产—铁、锰

已发现铁矿床(点)15处,主要分布在湾头桥、安乐等乡镇;锰矿床(点)15处,主要分布在邓家铺、双牌、秦桥等乡镇。两者均因矿体规模小,除各有1处曾被开采外,其余均未利用。

(3)有色金属矿产—钨、铅、锑

至2015年底,仅发现白钨矿床1处,位于邓元泰镇周塘村,小型规模;锑矿点2处,分别位于晏田乡岐冈村桐子山和云山林场黄木塘;铅矿点1处,位于荆竹铺镇谢必村。除白钨矿外,其他矿点均不具工业意义。

(4)非金属矿产

石灰岩:为市内优势矿种之一,已知矿床(点)23处,其中小型矿床17处、矿点6处,绝大多数已被开采利用。龙田、邓家铺、水浸坪、马坪、荆竹铺、稠树塘、邓元泰等乡镇均有分布。

白云岩:为市内优势矿种之一,有矿床(点)3处,其中荆竹铺镇岐岭村的双井铺白云岩为优质炼镁矿石。

粉石英:矿床(点)2处,其中龙溪镇粉石英矿具中型规模。

滑石矿:矿床(点)7处,分布于邓家铺—双牌一带,其中双牌方滑脑滑石矿矿石品质较好,曾被开采利用。

陶瓷用粘土:矿床(点)2处,其中大甸镇的湘渝陶瓷土矿曾被利用,并具有进一步的找矿潜力。

水气矿产:矿泉水9处,分别为:文坪镇飞山、文坪镇联盟村青山、文坪镇正坪村永清、湾头桥天子山、邓元泰山口村、云山竹海、辕门口翠云村溢生源、辕门口伴山村甘露和法相岩东山村高山优矿泉水等。上述矿泉水点除了文坪镇飞山矿泉水点,均建有水厂,生产桶装水。其中湾头桥天子山泉水规模较大,除生产桶装水,同时生产瓶装水。矿泉水点均未做过勘查工作,水厂均未办理采矿权许可证。

2、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现状

⑴ 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与勘查现状

① 基础地质调查

武冈市已全面完成1:20万区域地质、区域矿产调查、1:25万区域地质调查;已完成全市地质灾害调查评价与规划和矿产资源利用现状调查;已完成邓家铺、安心观等6个图幅809.20平方千米1:5万区域地质和区域矿产调查工作,占全市总面积的52.24%。

② 矿产资源勘查

“十二五”期间,武冈市积极开展矿产勘查工作,先后开展了龙江矿区深部煤矿普查、邓家铺矿区杨柳区段煤炭详查、马蹄崖矿区铅锌钨多金属矿预查、南山寨矿区铅锌矿预查、武冈市地下热水资源预可行性勘查、武冈市邓家铺—秦桥地段供水水文地质勘查等。其中,煤、地下热水等矿产找矿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果,新增一批煤炭资源储量,在邓元泰地区成功发现了地热资源。截止2015年底,全市无一探矿权。

武冈市西部38.4平方千米范围位于省级整装勘查区“湖南省邵阳地区钨多金属矿重点勘查区”内,重点勘查钨矿;东部231.9平方千米范围位于省级整装勘查区“湖南省邵阳盆地锰矿重点勘查区”内,重点勘查锰矿。

⑵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及矿业经济现状

截至2015年底,全市共发现23种矿产,其中已开发利用的矿产资源有煤、铁、含镁白云岩、滑石、建筑用灰岩、水泥用灰岩、陶瓷用粘土、砖瓦用粘土、砖瓦用页岩、饰面用灰岩、饰面用大理岩、矿泉水等12种,利用率为52%。龙江、双江和邓家铺等主要煤矿区均已不同程度地开发利用,但受到我市煤炭赋存特征、产能过剩等方面的影响,我市煤矿山已全部停产。

全市省、市、县三级发证矿山共91个,其中省级发证矿山4个,分别为煤矿3个、铁矿1个;县级发证87个,分别为砖瓦用页岩45个、建筑石料用灰岩38个、天然石英砂1个、水泥配料用粘土1个、水泥用灰岩2个。全市矿山中仅湖南省云峰水泥有限公司王家桥石山采石场开采规模达到中型,其余均为小型矿山。

武冈市2015年年产矿石总量775万吨,矿业总产值33440万元,利润总额5348万元,矿业年总产值占到全市工业年总产值的11.8%。其中大宗矿产:水泥用灰岩总产量55万吨,产值19010万元;建筑石料用灰岩总产量320万吨,产值6792万元;砖瓦用页岩总产量385万吨,产值7238万元。

3、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现状

武冈市较为突出的矿山地质环境问题,首先是矿山占用及破坏土地资源现象较为严重,其次是矿山固体废弃物、废水、废气对环境的污染。矿山地质环境问题主要集中在非金属矿山,煤矿和砖瓦用页岩矿山为甚。占用破坏土地中恢复治理难度较大的集中分布在文坪镇、司马冲镇、大甸镇、邓元泰镇。

4、上轮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实施成效

⑴ 矿产资源管理逐步科学化、规范化。对矿山开采秩序进行了整顿,关闭了非法开采矿山,整合关闭了一批资源条件差、环境条件差的小矿山。

⑵ 地质矿产找矿工作有所成效,上轮规划实施期间有一定找矿成果,煤矿新增一定的资源储量。

⑶ 矿山总量大幅度减少,由2007年的124个县级发证矿山减少至2015年的87个;布局逐步趋向合理,开采指标不达标矿山逐步被关闭。

5、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与保护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勘查工作进展缓慢,后备资源短缺。铁、铅、锌、钨等金属矿产找矿工作无重大突破。

⑵ 资源有效开发及高效利用仍显不足。全市矿产资源开发程度及效益水平整体较底,白云岩、粉石英等优势矿种未能开发利用,矿泉水、地下水等可再生资源开发力度不够。

⑶ 矿山地质环境问题较为严重,保护和治理恢复进展缓慢。

⑷ 矿山安全生产遗留了一些社会问题,如煤矿工人矽肺病等。

(二)形势与要求

1、矿产资源开发面临的主要形势

⑴ 武冈市经济发展机遇与挑战

目前,武冈市经济发展总体态势良好,经济发展的有利因素、机遇很多,同时也面临着挑战。机遇:①政策扶持力度加大;②经济发展空间广阔。在看到机遇的同时也须认识到发展面临的各种挑战,主要有:①宏观调控、产业结构调整带来的压力;②人力和物资成本提升、环保压力加大、市场疲软等为企业经营带来新的困难;③区域竞争带来的压力。

⑵ 矿业发展机遇与挑战

机遇:①近期矿业衰退带来矿业调整机遇;②经济持续增长必将带动矿业发展;③政策支持为矿业发展提供保障。面临的挑战:①矿业市场疲软,矿山业发展艰难;②技术研发力度不够,资源利用效率亟待提高;③矿山企业经营方式较粗放,经济效益有待进一步提升;④大宗矿产资源特别是金属矿产资源匮乏。

⑶ 矿产资源供需形势

规划期内,煤炭行业下滑颓势短时间内难以改变,饰面用石材、水泥用灰岩、建筑用灰岩、砖瓦用页岩等矿产的需求将稳步上升。滑石、优质白云岩、粉石英等矿产存在一定的市场需求,地热、矿泉水等矿产资源的开发前景十分广阔。

⑷ 市内外因素对矿业影响

武冈自身原因加之周边地区矿业发展的竞争对全市矿业发展也带来深刻影响。自身原因主要有:①矿产勘查有效投入不足,后备资源短缺;②矿产业发展集群程度较低。外部因素:①地勘行业特别是煤炭行业整体经济不景气,煤炭等矿产资源价格低,且开采成本高,以致全市煤矿山处于停产状态;②外部矿产品流入对本地矿产业形成了严重冲击。

2、资源管理改革的总体要求

⑴ 在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上,必须认真贯彻落实执行矿产资源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要求。严格按照本规划统筹谋划武冈市“十三五”期间矿业经济布局、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布局、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布局及绿色矿山建设等。

⑵ 进一步加强武冈市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与勘查工作,按照市场经济发展规律,引导和鼓励多渠道投资开展商业性矿产资源勘查活动。

⑶ 切实加强对武冈市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宏观调控,依靠科技进步和科学管理,促进矿产资源利用结构的调整和优化,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及产品附加值。

⑷ 加大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力度,严格督促矿山企业对采矿诱发的环境问题实施治理,加大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征收力度,推进绿色矿山建设,积极开展矿山环境恢复治理各项工作。

逐步妥善解决矿山生产中遗留的社会问题,维护武冈市社会稳定。

、指导原则和目标

(一)指导原则

1、指导思想

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服务和促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三量齐升”与“四化两型”建设为目的,以生态文明发展为理念,以提高矿产资源保障能力为目标,以转变资源利用方式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坚持以市场为导向,统筹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与保护各项工作,明确矿业经济发展方向,力争地质找矿取得新突破,矿产开发利用与保护取得新成就,转变矿产开发利用结构与方式,切实发挥规划的宏观指导和监管依据作用,推动武冈市矿业持续健康发展。

2、基本原则

县级规划是一个县域单元范围内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的指导性文件,涉及矿产资源开发活动的相关矿业规划应与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做好衔接。县级规划是矿业权审批和监督管理的直接依据,应根据上级规划下达的规划指标和规划要求,细化和落实上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的内容和目标任务,同时对无风险性一般矿产资源作出具体的布局和详细安排。

(1)坚持以资源为基础、突出特色的原则。总结和借鉴前两轮规划成功经验,厘清规划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矛盾,结合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矿产资源禀赋特点,着力解决本区域内矿产资源管理、优势矿产开发与保护、多矿种综合勘查开发、地上地下资源利用统筹等热点难点问题,突出地域特色。

(2)坚持特定矿种保护、促进资源优势转化的原则。充分发挥矿业作为基础性支柱产业的作用与优势,促进资源优势转化为市场竞争优势,统一规划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的勘查和开采,不断提高优势矿产开发利用水平。

(3)坚持资源开发利用、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协调发展的原则。全面落实生态文明建设总体要求,统筹资源开发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与环境效益,强化资源开发合理布局、节约集约利用和矿区生态保护,实现资源开发、环境保护和民生改善的共赢。

(4)坚持市场决定资源配置、发挥政府主导作用的原则。全面深化改革,以市场配置资源为基础,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弱化政府微观管理,着眼于资源高效配置、产业结构优化、区域布局合理、产品节能环保,促进资源综合利用水平,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导向作用。

(二)规划目标

规划期内,落实邵阳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中涉及武冈市的地质矿产资源调查评价的项目任务,积极开展地下热水及饰面石材调查评价;稳步推进铁、锰、钨等金属矿产勘查工作;鼓励饰面用石材、石灰石、滑石和白云岩等非金属矿产的开采及加工;严格控制煤炭开采总量,继续推进煤矿深边部勘查工作;加大温泉、矿泉水的开发利用力度;稳定砖瓦用页岩和建筑石料用灰岩供应,实现绿色矿山全覆盖。

根据武冈市矿业现状及未来发展态势,规划期内制定如下规划指标(表2-1)。

 

 

 

 

专栏一  武冈市第三轮规划指标属性分类表

类别

指标名称

属性

地质矿产勘查(规划期)

地质找矿投入资金

1000万元

预期性

探矿权数

7个

预期性

新发现大中型矿产地

1-2

预期性

新增资源储量

水泥用灰岩:1亿

预期性

矿泉水:600吨/天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

开采总量(年)

白云岩:30万吨

预期性/约束性

水泥用灰岩:360万吨

矿泉水:20万吨

饰面石材:80万立方米

重要矿产地储备数

/

预期性

省部级发证采矿权数

5个

预期性

市级发证采矿权数

8个

预期性

县级发证采矿权数

77个

约束性

大中型矿山比例

5%以上

预期性

矿山三率水平达标率

100%

约束性

矿业经济

矿业总产值

10亿元

预期性

矿业增加值

3亿元

预期性

采选业从业人数

4200人

预期性

采选业投资

4.2亿元

预期性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绿色矿业发展

矿山次生地质灾害治理率

100%

预期性

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率

60%

约束性

矿山地质环境监测率

100%

约束性

矿区土地复垦面积

80公顷

预期性

矿山用地还绿率

100%

预期性

至2025年,武冈市矿业经济总产值达到10亿元,采矿权总数控制在85个以内,大中型矿山比例提高至7%以上。

三、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与产业布局

(一)矿业空间布局

根据本市矿产资源分布特点、资源潜力、矿业产业基础及国家的产业政策,规划期内逐步形成中西部—西南部以地热、矿泉水等特色矿种为主,中东部—中南部以能源、饰面石材及其它优质非金属矿产为主的矿产资源勘查与开发利用空间布局。其中,地热、矿泉水等矿产资源集中分布在武冈市西部和西南部地区,设有邓元泰-云山地热、矿泉水调查评价区;煤炭资源集中分布于市域中东部和中南地区,煤炭作为限制开采矿种,划分有秦桥煤矿限制开采区曹家塘—小温煤矿限制开采区和双江煤矿限制开采区。另外,中南部设有司马冲-文坪粉石英、大理岩、石灰岩调查评价区,中北部设置双井铺白云石矿开采区。

(二)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方向与总量调控

1、开采总量调控

加快发展非金属矿业,重点推进白云岩、水泥用灰岩、及饰面石材的开采及加工,提高非金属矿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加快地热和矿泉水的开发利用。

水泥用灰岩:开采总量达到360万吨/年。

白云岩:开采总量达到30万吨/年。

饰面石材:开采总量达到80万立方米/年。

矿泉水:20万吨/年。

2、矿山数量调控

规划期内,严格执行矿山数量调控指标,严格把关矿山开采准入条件。全市矿山总数不超过90个,其中县级发证矿山不超过77个。

3、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方向调控

⑴ 勘查开发矿种

规划勘查铁、锰、水泥用灰岩、陶瓷土和矿泉水矿种。

鼓励开采矿种:白云岩、粉石英、滑石、水泥用灰岩、水泥配料用粘土、饰面用灰岩、饰面用大理岩、地下热水和矿泉水等矿种。鼓励开采矿种在符合矿山准入条件前提下,可以考虑优先设置采矿权。

限制开采矿种:煤和钨。限制开采矿种严格控制采矿权总数及其年度开采总量。

禁止开采矿种:高硫煤和可耕地砖瓦用粘土。

(2) 勘查规划分区

全市规划重点勘查区1处、限制勘查区5处。

重点勘查区:

跟据本市资源赋存特征、找矿潜力、勘查程度以及勘查活动对生态环境影响等因素,全市规划重点勘查区1,即邵阳盆地锰矿重点勘查区(武冈市域内)

② 限制勘查区:

包括具有资源保护功能的限制商业性勘查区和具有生态环境保护功能的限制勘查区。规划5处限制勘查区:武冈机场限制勘查区、武冈市城市规划区、云山国家级森林公园、龙江—双江煤矿限制勘查区、邵阳地区钨多金属矿限制勘查区(武冈市域内)等。

 开采规划分区

全市规划限制开采区3禁止开采区3处。

限制开采区:包括秦桥煤矿限制开采区,曹家塘—小温煤矿限制开采区和双江煤矿限制开采区。限制开采区坚持资源环境保护优先、适度开发,严格控制煤矿采矿权数量和开采总量,原则上不新设采矿权。

禁止开采区:包括武冈机场禁止开采区,武冈市城市规划区和云山国家级森林公园。禁止开采区原则上不再新设除地热、矿泉水以外的其它矿种的采矿权,已有矿产资源开发活动要逐步有序退出,及时恢复生态环境和复垦被破坏的土地。

(三)矿产资源产业重点发展区域

1、重点矿区

规划1个重点矿区,邓元泰-云山地热、矿泉水矿区。

2、公益性地质调查

开展武冈市全域1∶25万土地质量地球化学调查,并完成市域内重点地区富硒农业地质调查评价工作。

3、勘查区域布局

规划期间,重点开展邵阳地区钨多金属矿整装勘查区(武冈市域内)、邵阳盆地锰矿整装勘查区(武冈市域内)地质勘查

(四)矿业布局优化调整与转型升级

1、调整矿山数量及规模

规划期内,严格控制矿山总量,通过技改、整顿、整合等措施提高矿山最低开采规模,提升大中型矿山比例。

2、调整矿种结构

针对煤炭产能过剩、市域内金属矿产匮乏等问题,建议加大饰面用石材、滑石、白云岩和粉石英等非金属矿产的开采及加工,同时加强地热、矿泉水等资源的开发利用。

3、优化采选冶技术

加强煤矿开采技术和白云岩中镁的选冶技术研究,积极创造有利条件,对其进行集约化开发。

4、优化矿业权布局

合理设置矿业权,通过新设、调整、整合、关闭等手段解决原有矿业权存在的面积小、分布散乱等问题,推动矿产资源合理勘查开发利用和矿业可持续发展。

(五)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准入退出机制

1、勘查准入条件

⑴ 探矿权申请人应为独立资格的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不具有地质勘查资质的单位注册资金不得低于3000万元,具有地质勘查资质的单位注册资金(或国家基金)不得低于1000万元。探矿权申请人所拥有的矿业权个数必须与其资金投入能力相匹配。

地勘单位必须具有相应的业绩,达到相应的勘查资质等级,且具备与承担的勘查项目数量相适应的勘查施工能力。

⑶ 钨、煤等限制性开采矿种以公益性勘查为主体,原则上不新设商业性探矿权。

⑷ 不在具有环境保护功能的限制勘查区内新设除地热、矿泉水以外的商业性探矿权。

⑸ 新设探矿权必须符合规划要求,其范围必须与规划的拟设探矿权范围拟合度达到60%以上。

2、勘查退出机制

由于勘查投入不足导致探矿权不能如期提高勘查阶段,延长本勘查阶段时间时,需要缩减勘查面积,每次缩减的勘查面积不得低于首次勘查许可证登记面积的1/4。

超越法定职权,违反法定程序作出准予登记,或不符合相关条件准予登记的,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登记的,依法予以撤销。

 探矿权人违法违规,整改后仍然到不到要求的,依法吊销勘查许可证。

探矿权人申请采矿许可证时,依法注销探矿许可证。

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及其它政策原因导致探矿权灭失。

3开采准入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划新建和换证矿山开采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⑴ 采矿权设置符合矿产资源采矿权设置区划相关要求,采矿权人应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一个采矿权设置区划范围内原则上只设一个开发主体,采矿权面积原则上不小于0.1平方公里,与规划拟设采矿权范围的拟合度达到70%以上

 限制开采的矿种,不得突破年度开采计划指标和规划总量调控指标。

⑷ 矿山生产规模必须与矿床储量规模相适应,并符合规划确定的相应矿山最低开采规模和最低服务年限。

禁止开采区内原则上不再新设除地热、矿泉水以外的采矿权。

新设采矿权需提交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并经相关部门审批

露天开采矿山不得占用基本农田,地下开采矿山不得破坏基本农田。

⑻ 饰面石材、白云石、水泥用灰岩及县级发证砂石、页岩等露天矿山,闭坑后必须复绿或复垦。

4、矿山准出条件

矿产资源开采的退出机制采用主动注销、违法吊销、补助退出、整改淘汰四种方式。

矿山企业主动申请注销采矿权,经有关部门批准后关闭退出

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或逾期不办理采矿许可证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手续的采矿权,依法吊销其采矿许可证,取缔关闭矿山

由于公共利益需要、产业政策原因造成某些已设合法采矿权需要退出的矿山,补助退出

未达到最低开采规模要求、采选技术要求、安全技术要求、环保技术要求、“三率”指标要求及其他要求的已建矿山,要求矿山企业进行整改,依法将整改后未达到要求的矿山淘汰。

 

四、绿色矿业发展

(一)矿产资源综合勘查评价

为满足全市矿业的快速健康发展,根据地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各矿种矿床实际情况,综合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确定市域内各地区矿产资源勘查评价的主要矿种及其共伴生矿种种类及储量,综合评价其在矿床中的赋存状态、分布规律和利用价值,保障矿产资源的持续高效供应。

(二)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

将节约与综合利用矿产资源融入调控总量、调整结构优化布局的全过程,因地制宜,规范管理,重点突破,引进推广先进技术、先进方法和管理模式,树立节约与综合利用矿产资源的意识,提高武冈市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整体水平。

加强矿山开发利用水平指标体系的监测和评估,强化矿产资源规费征缴与开发利用水平挂钩的制度;加大政策和资金扶持力度;开展以提高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为目标的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示范项目;加快淘汰陈旧设备和工艺,发展安全、高效、资源节约型采选技术和设备;加大矿业“三废”利用先进技术的研究、引进和推广,强化减排措施,制定优惠政策,加大支持力度,以尾砂、冶炼废渣的利用为重点,引导并促进企业对其进行综合利用,减排增效。

(三)矿山用地与复垦

1.完善矿业用地管理制度

根据矿山不同的开采类型和用地类型,进一步细化矿山用地管理办法,结合矿山用地的实际情况,将矿山用地的出让年限与采矿期限相匹配。

2.促进土地使用规划与矿产资源规划的协调

加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的衔接,提高两者的灵活性和预见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针对新探明资源矿床(区)用地做出明确的安排。

3.促进矿山发展与土地保护相协调

对于新办矿山,要根据矿山的生产规模和开采方式,采取不同的土地审批方式,既要保障矿山用地需求,又要保障土地资源不被浪费或破坏,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4.严格落实土地复垦工作

严格按照《土地复垦规定》的要求,认真落实土地复垦工作,修复生态环境。矿山企业将闭坑矿山用地复垦或复绿,同时吸引社会资金参与土地复垦工作,政府给予适当的奖励和支持。

(四)矿业循环经济

立足煤、水泥用灰岩、饰面用大理岩、饰面用灰岩等优势矿产资源,利用科学技术,以资源的高效利用和循环利用为核心发展矿业循环经济。坚持可持续发展道路,增强资源与环境的保护意识,使矿产资源和生态环境在可承受限度内。加强资源的循环利用以及废弃物的再资源化,重点解决工业废物升值利用与尾矿的再资源化问题。开拓矿业循环经济新思路,加强矿产资源综合开发利用研究,充分发挥地区区位、产业基础、政策支持等综合优势,形成矿业经济发展新格局,真正使矿业经济成为保证武冈市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基础产业。

1、煤炭业:煤矿矿井生产会产生大量的煤矸石,煤矸石是煤炭开采、洗选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因此,煤矸石综合开发利用是非常必要的。本规划以绿色矿业经济理论为指导,以市场为导向,经技术经济分析和方案对比,结合武冈市实际情况,提出煤矸石综合利用方案,可通过三个方面提高煤矸石综合利用水平:一是通过对电厂生产设备进行技术改造,利用煤矸石发电,即采煤—煤矸石—电绿色产业链;二是利用煤矸石开发新型建材,主要适合做煤矸石空心砖时的烧结砖原料和烧制水泥熟料时替代部分粘土,即采煤—煤矸石—建材绿色产业链;三是拓展煤矸石使用范围,将煤矸石用于塌陷区治理和复垦。实现煤炭开采、洗选加工、砖厂、余热发电、煤矸石建材等产业的协调发展,合理延伸和优化产业链,促进矿区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发展。

通过研究推广煤矸石充填技术、煤矸石发电、煤矸石制建筑材料等技术途径,使武冈市煤矸石利用率在2020年达到80%以上,2025年达到95%。

2、水泥建材业:以湖南省云峰水泥有限公司为主导,鼓励采用新型设备,创新水泥工业和余热回收技术,实现废料、废渣、废水的零排放。构建石灰石开采-水泥生产-水泥深加工制品产业链。

3、饰面用大理岩、灰岩:以文坪—邓元泰饰面用大理岩、饰面用灰岩为基础,以科技技术为指导,努力构建石材产业集群。大力发展饰面石材开采及精深加工业,逐步形成饰面用大理岩、灰岩开采—装饰板材及石材艺术品加工产业链。

(五)绿色矿山建设

1、绿色矿山建设目标

按照国家、湖南省和邵阳市的部署和要求,根据本市矿业发展现状,制定县级绿色矿山建设标准、考评指标和管理措施,大力推进绿色矿山建设,促进矿业与生态环境的协调发展。执行矿山环境治理恢复书面承诺与保证金制度,主动做好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开展矿山废弃土地的复垦。大力倡导绿色矿山建设,初步建成一批示范试点矿山,建立并完善绿色矿山标准体系和管理制度,研究形成配套绿色矿山建设的激励政策。规划到2020年,全市基本形成绿色矿山格局,大中型矿山基本达到绿色矿山标准,小型矿山企业按照绿色矿山条件严格规范管理。资源节约利用水平显著提高,矿山环境得到有效保护,矿区土地复垦水平全面提升,矿山企业与地方和谐发展。

2、绿色矿山建设工作安排

(1)出台绿色矿山建设标准和考评指标,建设绿色示范矿山。

市级绿色矿山建设要达到邵阳市绿色矿山建设标准,由市国土部门负责考核验收工作。武冈市国土部门根据我市实际情况,在规划初期出台县级绿色矿山建设标准及考评指标,指导县级绿色矿山建设,并组织考核验收工作。

规划期间,全面完成龙江—双江矿区煤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工作,把武冈市云山温泉、武冈市天子山山泉水建设为绿色示范矿山。在资源储量允许的情况下批准其适当增加规模,简化相关审批手续,优先享受矿产资源补偿减免、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及绿色矿山建设专项补助资金。鼓励引进先进采选工艺,同时制定矿产资源的保护措施,规范企业管理。率先将其建设成为本县绿色示范矿山,由点到面,推广成功经验,全面带动本县绿色矿山建设工作。

(2)绿色矿山建设对象及期限

全市绿色矿山建设工作于2015年开始启动。到2018年底,建成一批绿色示范矿山;2016-2020年,建设县级绿色矿山20家,每年建设5家,建设对象由县国土部门根据当年各矿山生产经营情况确定。2015年以后新建的市级以上发证矿山要求全部达到市级绿色矿山标准,新建县级发证矿山要求达到县级绿色矿山标准,到2020年底,全县基本形成绿色矿山格局。

(3)绿色矿山建设程序和管理

规划要求建设市级绿色矿山的矿山企业按照有关规范编制绿色矿山建设规划,并向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提出验收申请,由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组织审查验收;安排建设县级绿色矿山的矿山按照县级绿色矿山标准,在规定期限内完成绿色矿山建设,由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组织验收。市、县两级主管部门对其验收通过的矿山颁发绿色矿山证书,并进行年度审核,年审不合格者撤销绿色矿山资格,停产整顿完善后予以恢复。获得绿色矿山称号的企业可享受相应优惠政策。

3、绿色矿业发展支持政策

(1)加强政府引导,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积极推进试点工作,加大宣传力度,推广成功经验,统筹规划县级绿色矿山建设进度,定期监督检查。

(2)允许绿色矿山企业在资源储量和环境承载力承受范围内适当增加生产规模,简化相关行政审批手续。

(3)绿色矿山开发复垦矿区内土地所产生的经济收益归采矿权人所有,可提前分期返还绿色矿山企业上交的矿山环境治理备用金。

(4)绿色矿山企业优先享受国家和地方政府划拨的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专项资金或绿色矿山建设补助资金等经费补助

(六)绿色矿业管制措施

1、完善绿色矿山建设的组织管理体系

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加强对绿色矿山建设的引导和激励,组织好绿色示范矿山建设,建立健全本县绿色矿山标准体系,稳步推进各项工作。同时明确矿山的主体地位与作用,积极参加绿色矿山建设相关交流活动,充分发挥矿业协会的业务支撑作用,为绿色矿山建设提供技术咨询和信息服务。

2、完善绿色矿山建设管理制度

各矿山企业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规范责任管理制度、资源集约利用制度、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等规章制度。通过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对企业进行科学管理,提高企业的综合实力。

3、加大对绿色矿山建设的投资力度

市政府要适当加大对绿色矿山建设的资金投入,同时引导、鼓励矿山企业开展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土地复垦、环境保护等相关工作,不断提高企业自身实力,争取获得上级国土资源部门的资金支持。此外,鼓励社会资金参与绿色矿山建设,在国家规定允许范围内给予绿色矿山信贷优惠、税费减免等政策红利。

4、提高矿山生产技术

鼓励矿山企业引进先进采选技术,或通过自主改革创新,对采选工艺和设备进行技术改造,提高企业生产效率,重点开展对尾矿和废渣等固体废弃物的综合利用,实现节能减排和清洁生产。

5、加强公共监督

加大对绿色矿山建设工作的宣传,号召公众对企业在绿色矿山建设过程中实施的各项措施等进行监督,提出意见和建议,提高相关矿山企业建设绿色矿山的积极性,推动绿色矿业的发展。

 

五、部省市级发证矿业权设置

(一)探矿权设置

截至2015年底,武冈市无一探矿权,规划期内新设探矿权7个其中落实邵阳市市级规划5个探矿权。                                                                                                                                                            

(二)部省级发证采矿权设置

拟设省部级发证采矿权5个,其中四个为已设采矿权保留,一个为采矿权范围调整。

专栏二   武冈市省级发证采矿权规划表

序号

采矿权名称

开采主矿种

面积(km2

设置类型

资源储量单位

占用资源储量

1

武冈市宝庆矿业投资有限公司周塘铁矿

铁矿

0.3104

保留

万吨

20.5

2

武冈市黄家岭煤矿

0.5053

保留

万吨

92

3

武冈市青云煤业有限责任公司青云煤矿

0.7795

保留

万吨

170

4

武冈市栈家冲煤矿

1.338

保留

万吨

53

5

湖南省云峰水泥有限公司

水泥用灰岩

0.1317

调整

亿吨

1.2

 

(三)市级发证采矿权设置

规划期内,拟设市级发证采矿权区块共8个,其中6个为空白区新设,2个为矿泉水探矿权实施后,探矿权转采矿权。

(四)勘查开发监督管理

1、勘查监督管理措施

⑴ 必须依据规划,切实加强对矿产资源勘查的监督管理,对不符合规划的,不得签许同意登记、延续等审批意见。

⑵ 严格按相关政策要求规范探矿权出让。

⑶ 加强地质勘查项目全程管理,严格执行地质勘查项目设计审查和野外管理验收制度,管理部门定期进行实地抽查,督促勘查项目顺利实施

 加大矿产资源综合勘查力度。

2、开发监督管理措施

强化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引导作用,严格落实“市场配置、规划控制、计划投放、合同管理”的管理模式,加快推进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常态化,积极探索和完善矿业权投放和交易制度。

 完善矿业权预警机制和上下联动机制,努力实现对合法矿业权的跟踪管理和对违法行为的及时有效查处。

⑶ 加强矿产资源储量级管理体制和机制的完善,建立矿山储量动态测量管理系统,将成果应用于矿权管理中,切实加强矿产资源开发监督。

 

六、县级发证采矿权设置

(一)县级发证采矿权开采总量

县级发证矿山开采规模必须达到矿山最低开采规模,建筑石料用灰岩、砖瓦用页岩矿山最低开采规模为10万吨/年,新建矿山最低开采规模为30万吨/年。

县级发证采矿权总数控制在77个以内,县域内有重大工程项目需要临时新设砂石粘土采矿权时可向省国土资源厅申请,经批准后可设立临时采矿权。

(二)县级发证采矿权开采布局

在建筑用灰岩和砖瓦用页岩矿资源条件允许、对生态环境影响较小的区域划定砂石粘土类矿产资源允许开采区4个、集中开采区3个和备选开采区1个。

专栏三  武冈市砂石粘土矿开采分区

编号

名称

分区类别

所在行政区

面积(km2)

SCY01

邓家铺建筑用石料允许开采区

允许开采区

邓家铺镇

18.24

SCY02

荆竹铺建筑用石料允许开采区

允许开采区

荆竹铺镇

19.84

SCY03

蜈蚣山建筑用石料允许开采区

允许开采区

邓元泰镇

12.94

SCY04

文坪砖瓦用页岩允许开采区

允许开采区

文坪镇

20.84

SCJ01

高家铺-白洋坪砖瓦用页岩集中开采区

集中开采区

湾头桥镇

31.20

SCJ02

头堂建筑用石料集中开采区

集中开采区

迎春亭街道

20.09

SCJ03

安乐-德江建筑用石料集中开采区

集中开采区

法相岩街道

25.68

SCB01

晏田建筑用石料备选开采区

备选开采区

晏田乡

35.95

新设采矿权优先在集中开采区投放,为保障居民建设需求可就近在允许开采区投放,为满足重大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需求可在备选开采区临时投放。

(三)县级发证采矿权设置

拟设县级发证采矿权77个,其中已设采矿权保留42个,已设采矿权调整11个,原已设采矿权 “武冈市邓元泰镇绿洲采石场”与“武冈市龙溪镇尖峰岭采石场”整合为1新的采矿权已设采矿权注销31个,空白区新设采矿权23个。

(四)县级发证采矿权准入退出条件及监管

1、准入条件

新设采矿权须符合主体资格、资金、技术、规模和地质环境保护等相关条件。一个采矿权设置区划范围内原则上只设一个开发主体,采矿权区块面积原则上不小于0.1平方公里,与规划拟设采矿权区划范围拟合度达到70%以上;露天开采不得占用基本农田,回采率不得低于98%;建筑用石料采矿权最低开采规模30万吨/年;与重要生态环境保护区、基础设施和居民聚集区等保留一定安全距离。

2、退出条件

已设矿山未达到最低开采规模10万吨/年、“三率”指标未达标或对环境破坏严重的,应当通过整合、技术改造、扩能、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方式达标,仍未达标的,不予办理开采许可延续或者变更登记;因重大工程建设需临时投放的砂石矿权在工程建设结束时及时注销;如矿山影响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按照“关一开一”的原则就近投放。

3、监管措施

严格按照“谁开发、谁治理”、“谁破坏、谁恢复”的原则,积极采取措施,加大对无证开采、滥采乱挖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不定期组织实施建筑用石料矿山专项执法检查和治理整顿工作,加强对矿山用地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的监督管理,贯彻落实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土地复垦押金制度,履行保护资源环境的职责。

因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需在备选开采区临时投放采矿权的应经过省厅批准同意。对已有的建筑用石料采矿权,采矿许可证到期需要办理延续等手续的,按照有关规定要求严格把关。对未缴纳出让金、矿产资源补偿费、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土地复垦押金等规费的,以及其他违反矿产资源法律法规行为的,暂不予办理相关手续,待限期整改合格后再予以办理。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

(一)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主要任务

1、加强对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的监督管理。建立全市矿山地质环境监测系统,健全监测机制,对区内矿山地质环境进行动态巡查监测,建立重点监测网点。

2、加大对地质环境问题严重矿山的治理力度,规划矿山地质环境重点治理工程2项。

3、开展对采石场、建筑用砂岩等小型县级发证矿山的复绿行动,安排矿山复绿行动示范工程2处。

(二)矿山地质环境重点治理分区

全市划分重点治理区两个,均为省级财政“矿山复绿”示范工程项目,分别为湖南省武冈市文坪井田西翼四矿矿山复绿示范工程和湖南省武冈市文坪井田东翼七矿矿山复绿示范工程。

(三)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工作机制

1、加强新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

新建(改、扩建)矿山必须提交《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估报告》、《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和《矿山土地复垦方案》,并由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进行审批。采矿权人在领取采矿许可证时需依照《湖南省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备用金管理暂行办法》缴纳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备用金,同时与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签订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责任书,明确矿山企业保护与治理矿山地质环境的主体责任,2015年之后由新建矿山所造成的矿山地质环境问题实现全面治理。

2、加强生产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

生产矿山企业必须坚持“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原则,所有矿山都要求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和土地复垦方案,按照上述方案的规定履行环境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义务。依法查处地质灾害多发、三废排放超标、侵占破坏大量土地资源等造成生态环境破坏的矿山企业。建立矿山地质环境监测预报网络,定期对矿山地质环境状况进行监测和记录。根据“谁开发、谁保护,谁污染、谁治理,谁破坏、谁恢复”的要求,生产矿山对所造成的矿山地质环境问题应加大力度逐步治理,争取实现同步恢复。对于历史遗留的国营老矿山形成的地质环境问题,由国家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进行恢复治理。

3、加强闭坑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

在矿山闭坑前,矿业权人需依法对所造成的地质环境问题以及破坏的土地进行治理和复垦,经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组织专家验收合格后方可批准闭坑。对于历史遗留和责任人灭失的闭坑矿山的恢复治理工作,主要由国家专项资金和地方政府拨款进行治理。同时可以拓展多元化融资渠道,根据“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出台对应的政策、方案吸引市场资金对矿山地质环境问题进行治理。争取到2020年,闭坑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率达到60%。

 

、重点工程

规划期内全力开展矿产资源公益性基础调查、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绿色矿山建设、地质遗迹保护等。

专栏四  武冈市公益性基础调查表

序号

项目名称

所在行政区

面积(km2

起止

时间

备注

1

武冈市全域1∶25万土地质量地球化学调查

武冈市

1539.0

2016-

2020

 

 

专栏五  武冈市矿山地质环境重点治理区规划表

序号

编号

名称

所在行政区

保护与治理任务

项目起止时间

备注

1

ZZ001

湖南省武冈市文坪井田西翼四矿矿山复绿示范工程

文坪  

回填塌陷坑,利用煤矸石充填采空区,治理地面塌陷,实现土地复绿、复垦,解决矿业废渣问题

2016-

2020

 

2

ZZ002

湖南省武冈市文坪井田东翼七矿矿山复绿示范工程

文坪

回填塌陷坑,充填采空区,治理地面塌陷,实现土地复绿、复垦

2016-

2020

 

 

专栏六  武冈市绿色矿山建设重点工程

序号

名称

建设目标

起止

时间

备注

1

武冈市云山温泉旅游一体化工程

采矿合法、资源高效利用、开采方式现代化、采矿作业清洁、矿山管理规范、安全生产标准化、社区关系和谐、生态环境友好全面建成绿色矿山

2016-

2020

 

2

武冈市天子山山泉水开发

2016-

2020

 

 

专栏七  武冈市矿产资源开发重大项目

序号

编号

项目名称

所在行政区

主矿种

储量单位

占用资源储量

投资金额

起止时间

预期

产值

(亿元)

开工时间

投产时间

1

ZX01

武冈市邓元泰资源村温泉旅游一体化工程

邓元泰镇

地热

立方米/天

420

4亿元

2016

2018 

7.2 

 

、规划实施管理

(一)建立完善规划实施目标责任考核制度

市政府相关部门建立分工协作机制,加强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科学制定规划实施详细计划。将规划实施目标分解细化并落实到具体领导负责人及矿山企业,将规划实施目标执行情况作为领导负责人业绩考核的重要依据及矿山企业办理相关手续的必备条件。

(二)健全完善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年度实施制度

建立健全年度计划与规划衔接的机制,明确规划重点任务的时间安排和顺序,制定相应配套政策措施,将主要约束性指标分解到各有关部门和矿山企业,分年度逐步落实。

(三)严格矿产资源勘查开发项目规划审核

严格依据规划执行矿业权审批,不符合规划要求的矿权一律不予审批,除个别特殊矿权经省厅组织专家研讨后同意审批的由矿权人出资调规并报省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备案。

(四)健全完善规划实施评估调整机制

规划编制部门要在规划实施过程中定期组织开展对规划实施情况的评估,及时发现问题,认真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并提出优化和调整建议,形成规划实施动态维护机制。

(五)提高规划管理信息化水平

建立矿产资源规划管理信息系统和数据库,完善规划实施管理的动态监测、评价、预警技术,及时掌握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信息动态,实施"一张图管矿"。及时对规划实施效果进行评价并作出判断,确保规划的实施和处理决策,以信息化带动管理科学化和服务社会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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