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牌乡田中村界守塘锰矿:
鉴于你矿自2008年以来,连续三年未进行采矿许可证(证号:430581030002)年检及缴纳相关费用,且存在越界开采及非法转让行为,违反了《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41号)第十四条、《湖南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根据《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41号)第十八条、《湖南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之规定,经研究拟吊销你矿采矿许可证。
因使用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和邮寄送达等方式均未能向当事人送达《关于吊销双牌乡田中村界守塘锰矿采矿许可证听证告知书》,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四条之规定,进行公告送达,限你矿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到我局领取《关于吊销双牌乡田中村界守塘锰矿采矿许可证听证告知书》,逾期则视为送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