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为武冈市2016年度综合改革试点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获得省国土资源厅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 省级专项资金 项目已具备选定招标代理机构的条件,现对此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公开选定。
1. 招标人名称和地址
1.1招标人名称:武冈市土地整治局
1.2招标人地址:武冈市东升路184号
2.项目概况与招标代理范围
2.1项目地址:武冈市
2.2建设内容:武冈市2016年度综合农田改革试点高标准农田建设(包括武冈市邓家铺镇等四个乡镇综合改革试点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武冈市司马冲镇文坪镇综合改革试点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武冈市马坪乡龙局村等十四个村综合改革试点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武冈市龙田乡等三个乡镇综合改革试点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共四个项目)
2.3项目工程施工8970万元。
2.4本项目施工招标代理服务。
2.5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办法按照湘建建【2013】18号文件中的综合评估法。
2.6委托代理服务费总计35.86万元(包括武冈市邓家铺镇等四个乡镇综合改革试点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代理服务费:11.85万元、武冈市司马冲镇文坪镇综合改革试点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代理服务费:7.42万元、武冈市马坪乡龙局村等十四个村综合改革试点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代理服务费:6.09万元、武冈市龙田乡等三个乡镇综合改革试点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代理服务费:10.50万元)
2.7招标实施时间要求:在合同约定时间内完成本项目工程招标投标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依法登记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招标代理甲级资格证书的招标代理机构,省外企业需具有中介服务入湘登记证,且从业人员具备相应的资格要求。
3.2招标代理机构信誉良好,遵守行业规范,并且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招标代理能力,近三年内未因不良行为被相关部门通报的招标代理单位。
3.3在湖南省国土资源厅登记备案并在湖南省土地综合整治局网上最新公示的合格招标代理单位。
3.4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注册造价工程师或招标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专职人员证书,授权委托人必须是项目负责人,并且是代理该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的工作人员,必须全过程参与并负责本项目招标代理工作。
3.5项目组成人员(至少3名)必须为该代理公司正式员工(需提供2016年2月份以后近6个月在该代理机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具有招标专职人员证书(培训合格有效期内),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且至少有一名注册造价师或招标师。
3.6本项目合同必须有总公司签订并全程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代理工作。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也不接受分支机构投标。
4.报名时间和地点
凡符合上述条件且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招标代理机构请于2016年10月10 日至2016年 10月12 日的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下午17:00时,由法人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证明和本人身份证)或派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人(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人必须是项目负责人)在 武冈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报名并获取比选文件。
5. 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
由法定代表人(持单位介绍信和法定代表身份证明和本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人(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单位介绍信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人必须是项目负责人)持以下资料:
①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②招标代理机构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③项目负责人证件原件、专职人员证原件、
④拟任本项目专职人员一览表(附相关专职人员证书复印件)、
⑤中介服务入湘登记证(省外企业提供)和上述原件的复印件2套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报名单位须对提供的材料真实性负责,并出具承诺函。若有隐瞒或弄虚作假行为的,将取消中标资格。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报名并获取比选文件或通过其他方式获取比选文件的投标人,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6、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及截止时间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10月17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武冈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本次招标将于上述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公开开标。请参加投标的招标代理机构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本人身份证(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参加投标活动。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选定公告在武冈市国土资源局门户网站、武冈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武冈市土地整治局
地 址:武冈市东升路184号
联 系 人:熊先生
联系电话:15080929499